1、法律分析:矿山开采环境保护要求不能破坏环境。矿山开采需要证件有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安全许可证正副本、采矿许可证、矿长安全许可证、矿长资格证、营业执照等,矿山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还需要办理环保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
2、第十四条 采矿权申请人未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或者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不符合要求的,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不予受理其采矿权申请。
3、具体而言,规定要求企业在勘查、开采前进行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确保活动不会对地质结构、水资源、生态平衡等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同时,规定了矿山复垦和生态恢复的标准与程序,确保矿山活动结束后,环境能够得到合理修复和利用。
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既生产大量的物质财富,也广泛和直接地影响破坏生态环境。采、选矿过程中生成的有毒、有害气体、矿渣、尾矿、废水、粉尘及噪声、振动、塌陷等,造成污染水源、江河和大气,挤占大量土地、农田,破坏景观和植被,给人类生产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废石场、露天采场、矿区专用道路、矿山工业场地等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应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 土地复垦的质量必须达到既定要求,确保治理效果。 对于暂时难以治理的区域,应采取有效措施,将环境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在矿产资源开发的设计方案中,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内容并未得到充分重视;管理机关也未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作为对矿业权人的重要要求,导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压力巨大。最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资金不足。
矿山和矿业的可持续发展是解决“四矿”问题的关键。我国既面临矿产资源紧缺的问题,也面临多数矿山生态环境问题的挑战。因此,提出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应当大力提倡和发展绿色矿业,并建立循环经济体系。
答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是为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规。该规定旨在明确矿山开发过程中对地质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要求,规定了矿山的开采、选矿、排土、废水处理等各个环节必须遵守的环境保护标准。
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全过程控制,将环境代价减小到最低限度,是实现资源与环境和谐共生的必要途径。这不仅包括开采过程的环境保护,也涵盖废弃矿山的修复与再利用,确保资源开发利用的可持续性。保护矿区生态环境,防止矿山寿命终结时沦为荒芜不毛之地,是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保障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任务。
1、矿山和矿业的可持续发展是解决“四矿”问题的关键。我国既面临矿产资源紧缺的问题,也面临多数矿山生态环境问题的挑战。因此,提出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应当大力提倡和发展绿色矿业,并建立循环经济体系。
2、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走绿色矿业之路,并在矿业开发中建立循环经济体系,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才能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实现社会经济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达到“五个统筹”的发展要求。
3、循环经济是实现矿产资源最大效益的必然要求。通过实施循环经济,可以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实现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发展矿业循环经济需解决的问题及措施 加强矿区生态地质环境整治,实施绿色矿山工程,解决矿山环境问题。
4、严峻的形势,惨痛的教训,矿业经济如何发展,已到了不得不重新选择发展道路的时候,循环经济已成为矿业经济发展的必然模式。 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是促进矿业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 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就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首先,要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大背景下。
5、二)建立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制度 新建和已投产生产矿山企业要制定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报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未经审批或者经审批不合格的,采矿登记管理机关不颁发采矿许可证。
6、规范管理 企业需加入并遵守《绿色矿业公约》,制定明确的绿色矿山建设规划,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保障措施,实现科学、制度化管理。 综合利用 矿产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先进,资源利用率高,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且重视循环经济,成效显著。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山地质环境破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制定本规定。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带来的破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与《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在地方层面,市、县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具体规定。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矿山开采活动在合法、环保的前提下进行,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双重目标。
答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是为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法规。该规定旨在明确矿山开发过程中对地质环境的保护和治理要求,规定了矿山的开采、选矿、排土、废水处理等各个环节必须遵守的环境保护标准。
制定《规定》的首要考虑因素是加强立法,解决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范,现行规定在实践中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同时,矿业开发中普遍存在“重开发、轻保护”的现象,矿业权人缺乏保护矿山地质环境的意识,且在矿产资源开发设计中未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作为重要内容。
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的特殊性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产生原因的特定性,经过详细研究,确定其适用范围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引发的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的预防与治理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