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沿海省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海洋生态的需要,选划、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的建立,须经国务院批准。选项C和D的内容应当建立海洋自然保护区。
对具有重要经济、社会价值的已遭到破坏的海洋生态,应当进行整治和恢复;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合理布局,不得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破坏;凡具有特殊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生物与非生物资源及海洋开发利用特殊需要的区域,可以建立海洋特别保护区,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和科学的开发方式进行特殊管理。
第三十五条含有机物和营养物质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应当严格控制向海湾、半封闭海及其他自净能力较差的海域排放。
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海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和高、中水平放射性废水。严格限制向海域排放低水平放射性废水;确需排放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辐射防护规定。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含有不易降解的有机物和重金属的废水。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2、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3、淘汰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国家加强防治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对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落后设备,实行淘汰制度。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防止对海洋环境的污染。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据此,省级政府在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制定地方环境质量标准,但应向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C项正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第十四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